
他演过仙剑,他演过神话,他是横店的一个小群演,无意中领略到电影的风华,于是就想去那璀璨夺目的艺术殿堂看一看。书友群:782670878,欢迎来吹水
教训,都写在下面了: 一,其实这本书从步步惊心之后就已经没有太多东西可写了。 因为周瑾本来就是一个没有什么野心的普通人,他以群演的身份走出横店,目标就是功成名就,后来名出了,钱挣了,还有了一个漂亮女朋友,他想要的都已经拥有了,也就失去了前进的动力。 至于刘思思,她从一开始就清楚地知道自己要什么,她追求的不是事业,而是世俗的爱情,她得到了,所以她也没什么追求了。 有书友问,超时空同居和古剑奇谭为什么没写,其实已经无所谓了,因为对主角的境遇并没有产生实质性的影响,只是又一次的重复而已。 实际上,很多人都是这样,当达到人生的天花板后,他们就拒绝了变化,后面的日子只是生活的惯性,在一次次地重复。 我已经渐渐地感受到了这种温水煮青蛙的可怕之处。 二,其实我想过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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